今天走了很多很多路。
去小北湖玩了,跟爱人一起散步的感觉还是很舒服的。
不管他是如何狡诈,怎样阴险,能够如此用心对我,真是不易。习惯了有他的生活,如果突然离开他,我一定也会不适应了。他的温柔可以给我幸福的感觉。也许我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他、依恋上了他。
今天去他学校附近吃白吉馍,遇到了他很多学生。他们都用很调皮的眼神看我,我对他们笑了笑,然后昂首抬头地进了餐厅。没有丝毫的羞涩或者不快。既然已经决定了选择,又何必怕被别人看到。
我已经决定后天带他回家给爸爸妈妈看看。
除了狗狗以外,从来没有男人来过我家。想不到我和飞哥居然能走到这一步。连我自己都觉得有些奇怪。
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,和他一起吃饭时有以前相亲过的GG打电话来邀我喝茶,我一般都是婉言相拒,此时他在一边就会酸酸的。看到他醋的样子,我就很想笑。其实很多时候,他还是蛮可爱的。
我喜欢他温柔的眼神。
也许他真的就是我需要的那个人吧。
身未动,心已远?远在何处?能到何处?何去何从?
所以还是“身不动,心不远”吧。
找一个能给我幸福的人,也给他幸福,好好的对待他,跟他过一辈子。